资政院造句
“资政院”的解释
资政院[zī zhèng yuàn]
用“资政院”造句
1、 皇帝的答复只是下旨设立一个资政院.
2、 军机大臣对资政院议决事件如不以为然,得声叙原委事由咨送资政院覆议。
3、 在1907年,清政府提出要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咨议局,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同时宣布“十年后实行立宪”。
4、 在资政院举行第一次会议上,国会请愿代表上书资政院,敦促资政院向朝廷施压,是为第三次全国请求开设国会运动的开始,并得到资政院的支持。
5、 1910年,为庆祝资政院开院大典,“见警察遍传内外城各铺户住户,于九月初一日,一律悬挂龙旗”。
6、 1907年5月24日,段祺瑞致电资政院,要求“采用英国立宪主义”。
7、 不异巫峡猿啼,华亭鹤唳!将军玉昆、总督赵尔丰等,瞧见这个样子,简直瞧不入眼,于是联衔电京,请将川路暂归商办,将借款修路一事,俟资政院开议时,提交议决。
8、 退出行政的古旧派转而利用其尚被承认的社会地位,进入立法和司法机构,特别是常在主导立法的资政院设计对内阁的杯葛。
9、 一个三岁时成为一镇之长,八岁时成为市议会议员,十三岁时成为省资政院院士,我可谓是八面春风、前程似锦,成为国家*席似乎也是指日可待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