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造句
“行政诉讼”的解释
用“行政诉讼”造句
1、 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职能是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而现在行政庭和行政机关为着同一个行政管理的目的以统治者的面孔对付相对人,即使司法和行政实际上未必合流,也的确有不务正业之嫌。
2、 学界对于我国是否应当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也莫衷一是。
3、 中国近代的行政诉讼制度滥觞于清末“行政裁判院”的筹设。
4、 不同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这样,基于同一法律事实而存在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就大量存在。
6、 按照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我国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7、 也就是说,本来是房子可卖可不卖的民事纠纷变成了行政诉讼。
8、 依诉愿决定或行政诉讼判决另为处分并同意学生复学者,应依本校规定办理复学程序。
9、 行政诉讼是否引入调解制度是在理论界引起了较多的学术探讨。
10、 比较美国的做法,我们应该对我国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原则进行反思。
11、 但这些讨论多是在行政诉讼法原有框架内对受案范围的修正,都是不够完善的。
12、 对高校学生权利能否适用行政救济,尤其是能否给予行政诉讼救济,理论界和司法界颇有争议。
13、 独立行政法院的设立不能从本质上解决行政诉讼所存在的问题。
14、 这些都促使我们反思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是否科学,是否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15、 证据交换是行政诉讼中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并对开庭审理中事实认定产生作用。
16、 公证机关公证行为的定性直接影响到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17、 因此,有必要加强行政诉讼中法院超审限导致损失加重的赔偿责任研究,尽快将因法院超审限导致相对人加重的损失纳人国家赔偿范围。
18、 因此,重构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势在必行。
19、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一个热点问题。
20、 行政诉讼目的决定着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制度安排,决定着行政诉讼司法实践的风格。
21、 现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已是不争的论题。
22、 在倾向职权主义模式的行政诉讼领域,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官释明权已经存在,法律规范也在其解释功能的缝隙中透露着释明权的生存空间。
23、 以其为鉴,在行政法领域内,合法预期利益之诉的诉讼起因、起诉条件、举证责任及其保护的利益与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的规定皆有不同。
24、 因此,笔者认为交通事故鉴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
25、 第五部分探讨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的事后救济机制,主要包括行政赔偿或补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6、 他决定向参议院递交一个条约,把冲绳岛归还给日本,而不是如东京所期待的那样,通过行政诉讼。
27、 笔者,尝试从理论、实践等多角度对其做系统的分析探讨,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理论和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28、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民警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9、 本文对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机制的可行性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30、 全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般理论。
31、 先予执行在行政诉讼中并未引起应有重视,也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
32、 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中,派出机构视不同情形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33、 作为验证该计划的严谨性和持久性执行的一部分,我们当然欢迎通过行政诉讼法庭对它所进行的进一步详细审查的机会。
34、 行政诉讼答辩状属辩驳性质的法律文书。
35、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36、 笔者认为,从行政诉讼类型到行政判决类型这种设计方式是能够满足逻辑自洽性的思路。
37、 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指行政行为的可受司法审查性,是行政诉讼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
38、 应当通过宪法解释,将有关婚姻自由权的行政争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9、 随着中国加入WTO,过于狭窄的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经不能适应WTO形势及其相应规则的需要,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
40、 因此,行政诉讼中不应附带民事诉讼.
41、 本章重点说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42、 因此,在理论上厘定和梳理行政诉讼法的法官释明权体现出一定的急迫性。
43、 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研究。
44、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5、 通说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不是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46、 基于此,希望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指出其不周全之处,以廓清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的应有之义。
47、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受惩戒者对惩戒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8、 11月10日,张杰正式向芜湖人事局所在的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
49、 点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龙非认为,虽然这是一个宣示性的条款,但把这个要求写进来,体现了在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保障。
50、 1995年,行政诉讼法施行不久,四川夹江县技监部门因商标侵权查封了一家小企业,却被当事人以“涉嫌越权”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