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契造句
“税契”的解释
税契[shuì qì] 税契 税契是旧时凡田宅等不动产买卖时,双方签订草契后,买主须在一定期限内向主管机关履行报验、缴纳契税、加盖官印等手续。清前期契税由买主支付,约为买价的3%。缴契税后,主管机关在草契上钤印,并附以契尾,核准契约,以此确定产权。经税契后,白契即成红契。
用“税契”造句
1、欣喜的陈亮还找出当时购入该房屋的完税契单,呈交法院在过户时予以减税证明处理。
2、“你非法夺了许多没有税契的押地,深怕将要开展的群众运动对你不利,你私自赶造许多假文书,打算到政府补税。
3、房产买卖后向官府交税叫做“税契”,即“契税”。
4、记银谷应征之数,及税契、杂税、耗羡等项。
5、至万历十年内,又蒙题,将铺行下三则免征税契,买价不及四十两及典价,一概免税,其买价至四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壹分伍厘。
6、今上于万历十年又有言,铺行下三则免征税契,买价不及四十两及典价,一概免税,其买价至四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壹分伍厘。
7、包士杰主动借给那王府7万元,月息不算高,一分五厘,税契也就整个转交给了包士杰做抵押。
8、两车证件少有的齐全,每辆车都有车牌、行驶证、年检合格标志、保险证、养路费凭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契等证件。
9、从内容上看,除了加盖宏毅县政府红印的地契为一农户购买政府宅基地,向政府交纳十元税金而立的税契外,其余两张均为农户间买卖田产而立的契约。
10、同时,清真寺向法院提供了宣统二年的买房印契、民国11年的税契及调查笔录4份、县国土局文件等证据,以证明。
11、明代中后期,就针对农村土地买卖纠纷甚至土地盗卖犯罪严重的情形,在采取传统的税契确权的同时,在产权凭证“契尾”上面又刊布有关法律要求。
12、镇江一市民昨日在家中展出老祖宗收藏下来的清代地契、税契,其数量之多,保存之好,令前来观看的四乡八邻赞叹不已。
13、其中契尾的颁发时间为光绪十年(1884年),是当时官署统一印制的典买文契,也是税契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