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佃造句
“租佃”的解释
租佃[zū diàn] 租佃 租佃(拼音zūdiàn ;英文tenancy),由地主提供土地及不同数额的经营资金和管理,由佃户提供劳动及不同数额的资金和管理,而土地报酬则采取不同的分成方法的资本主义农业组织制度。又称谷物分成制。付给地主报酬形式可以是一定份额的农产品或现金,或二者兼有。
用“租佃”造句
1、 这是我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土地契约,具有土地租佃契约和收受输纳的赁证或收据的双重性质。
2、 以往学者们从传统理论上分析,总是认为租佃制是无效率的。
3、 很适合肄业、居家,自诚意出租以来,深受租佃农爱好.
4、 近代中国租佃关系的形式和特点?
5、 从它作为田家向官府租佃国有土地耕种的土地租佃契约的性质来论,则更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或史料价值。
6、 这种半奴隶制的租佃制度,与中国的高利贷制度是分不开的.
7、 本文主要讨论了其封建土地占有制及租佃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8、 1898年,湖北人范锦堂租佃了提督熊铁生的公馆,从武汉高薪聘请两名茶房,在同仁里开设长沙第一家西式旅社——大吉祥旅社,当时长沙最奢华的旅社。
9、 由于实施两税法、代役制和租佃制等新的经济制度,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