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造句
“廷杖”的解释
廷杖[tíng zhàng] 廷杖 廷杖,即是在朝廷上行杖打人,是对朝中的官吏实行的一种惩罚,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又一说是北周宣帝,在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代则实施得最著名。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
用“廷杖”造句
1、由廷杖的角度来看,正、嘉二朝有许多的相似,也存在著诸多之不同。
2、是故正、嘉二朝不但是廷杖的第二高峰期,其规模及伤害更远非成化朝所能及。
3、他为官,守直道,忠心赤胆触龙鳞,下天牢,遭廷杖,险一些儿丧了命。
4、刑法有创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
5、当苏烟萝带着九殿下冲进羽林军廷杖的时候,灼光愁云满面的脸色终于放松了一点:“里头在我来之前已经用刑了,还好伤的不重。
6、刘瑾根本就不辩驳,下令打了王阳明四十廷杖,又在监狱里关了数月,然后撤消干部身份,贬为贵州龙场驿丞,当了偏远地区的小邮局兼招待所的职工头头。
7、他是希冀被廷杖获得刚直不阿的清誉,为自己以后东山再起或青史垂名留下资本。
8、小杨翰林他……他因为率众大臣伏于左顺门撼门而哭,自言仗节死义,被施以廷杖,将要谪戌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