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据造句
“准据”的解释
准据[zhǔn jù] 准据 zhǔn jù ㄓㄨㄣˇ ㄐㄨˋ 准据(准据) 依据。《宋书·礼志三》:“﹝明堂之制﹞参详 郑玄 之注,差有准据; 裴頠 之奏,窃谓可安。” 郭沫若 《盲肠炎·不读书好求甚解》:“增殖国民工场与生产机关,准据一种共同的计画以开辟并改良土地。” 郭沫若 《今昔集·由诗剧说到奴隶制度》:“我想诗剧或叙事诗是可以准据图案的存在而要求其存在的。”
用“准据”造句
1、 因此,法院务必查明该契约的“准据法”.
2、 在合同中加入准据法、审判地、律师费等条款.
3、 建立,更新并维持标准的入学准据;阅览,并针对入学申请者提供意见。
4、 可以在合同中加入准据法、审判地、律师费等条款.
5、 法治国家的一般法律原则,可作为引导行政行为的准据,更可提供法院作为审查的基础。
6、 在冈松参太郎提供各种法理基础的情况下,日本殖民统治当局其实是以追求政府利益的极大化,来作为采决法律措施的最高准据。
7、 郑中智先生说,子产当上郑国执政大臣后,以周朝的礼仪作为司法准据,“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称为鼎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