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造句
“例言”的解释
例言[lì yán] 例言 例言,读音lìyán,汉语词语,指著作前用来说明体例的语言文字。
用“例言”造句
1、 正当以中夏视之,未可以外国例言之也。
2、 就此例言,若非全无人性之人,大概不会责李登辉公器私用,公私不分。
3、 此书在《例言》中已有论述,不再重复。
4、 近代翻译家严复在《译例言》中提出:“译事三难,信、达、雅。
5、 残书存序言、例言、目录、卷一大部分,并留下卷二十李觉诗、王应华诗全部。
6、 举例言之,假如你持宋儒的观点,就会认为,全社会没有了再醮的寡妇,所有的女孩子都躲在家里等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7、 《海上花列传》例言,第2页,200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8、 严复的原话见于《天演论·译例言》,即所谓“译事三难:信、达、雅”。
9、 鲁迅一周后就写出《例言》,后又参与该杂志编辑工作。
10、 这个意思,他在其译著《天演论》的《译例言》中有具体说明;他对自己的译文,“求其尔雅。
11、 编者在《编辑例言》中说:“我们把纯文艺作品的百分比减低,大部分选文都是广义的实用文。
12、 这本家谱长39厘米,宽24厘米,用地产黄色宣纸抄写,共23页,里面分“例言”、“行诗”、“华盖图·世传”等几项,脉络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