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佚造句
“亡佚”的解释
亡佚[wáng yì] 亡佚 亡佚,读音wáng yì,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散失,失传,出处《文学总略》。
用“亡佚”造句
1、同时由于玄言诗的大量亡佚,给后世的研究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2、律令朝出而夕行,顽劣亡佚于他郡。
3、???????以笔者寡见,徐时行此书也长期处于亡佚状态,历来藏书目皆未载。
4、格劳孔啊,这个故事就这样被保存了下来,没有亡佚.
5、单行本数量多,最初基本上属于稿本或手抄本,但这些稿本现在均已亡佚。
6、这可悲的结果:许多传统文化的标识仍在日本社会中被见证,却已在中国亡佚。
7、汉武帝时,从孔子故宅屋壁中又发现了用古籀文书写的古文《尚书》十六篇,此十六篇晋永嘉之乱后亡佚。
8、《汉书,艺文志》所列各家书目,其中有21种书托名于黄帝;今只存《黄帝内经》一种,其余各书均已亡佚。
9、君不见,最早记载传国玺上文字的人不是司马迁、班固等人,而裴松之、张守节等都是引用早已亡佚了的著作的,这本身就是一种“死无对证”。
10、天禧三年(1019)编成《大宋天宫宝藏》4565卷(已亡佚);又撮其精要万余条,辑成本书122卷。
11、又如《欧公本末》是吕祖谦淳熙八年编订的重要史乘,但流落日本静嘉堂文库,不为人知,所以很多人认为此书已经亡佚。
12、从文献来看,比较集中地记载先秦官制有《尚书》的《周官》篇和《荀子》的《王制》篇,《周官》已经亡佚。